
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旅行费用损失补偿保险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旅行费用损失补偿保险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如果自驾游发生危险是否应该支付救援费用?保险是否应该赔偿损失?
如果旅游途中遇到了危险,当然要找救援了。
生命安全第一啊。
至于是否支付费用?那也是其次考虑的问题啊。
需要支付的,那就支付了。钱财嘛,毕竟身外之物啊。让生命得到安全保障,一定要放到首位的啊。
不需支付的,***救援队也是不会乱收的啊。
至于保险赔偿什么的,那要取决于你之前买的哪些保险品种了啊。
祝旅途平安!
这要看自驾游遇到的是什么样的危险吧,如果是自然灾害引起的,比如大暴雨导致的山体滑坡,泥石流,洪水类的,打了求救电话,***部门会安排人救援的,这个是不用支付什么费用的。
如果是车子爆胎,没油之类的,有车险,可以打电话给保险公司,现在很多保险公司都有一些免费服务的,拖车(有公里数的,超出可能要支付费用),送油都可以,也很便捷的,当然前提是你买了车险商业保险。
如果是人身受到伤害,有买意外险的话,可以立即给保险公司打电话报案的,受伤住院的话,意外险有附加意外医疗,是可以报销的,意外身故是直接赔付保额的,若没有买意外险的话,保险公司是不承担责任的,所以有***自驾游前,先了解一下目的地的一些情况,还有道路情况,再买一份意外险,很便宜的,保险期限几天的,才几块钱至十几元,期限长一点的,也就几十上百的,提前做好这些准备,再出发会比较好,安全第一。
同程旅行火车票延误险赔偿标准?
同程旅行火车票延误险的标准是,现在根据国家铁路有关部门来进行确定的,他的标准非常的详细,在赔偿标准上又赔偿20%的赔偿百分之的最高是赔偿80%的,所以同此铝皮都负责,一定要注意,买钱买上票后再扫车,如果补票就补票费了。
旅行团老人受伤赔偿标准?
老人跟团游摔伤 旅行社担责30%
***:旅行社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,赔偿11万余元
案例
2017年3月4日,刘大妈与萍乡市某旅行社签订《团队境内旅游合同》,参加由该旅行社组织的从2017年3月30日至2017年4月4日的华东五市旅游。
4月2日9时许,旅行团在购物场所购物过程中,刘大妈从洗手间出来后不慎踩到楼梯边缘意外摔伤。旅行社导游立即将刘大妈送至当地医院治疗。因无法继续旅程,4月3日晚,刘大妈返回萍乡住院治疗,入院诊断为右三踝骨折并踝关节半脱位,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,认定刘大妈为伤残十级。
事故发生后,因医疗费等问题无法达成协议,刘大妈将旅行社和第三方保险公司***至***,要求赔偿损失。
审理中,旅行社辩称,在旅游过程中已经尽到安全保障义务,同时,刘大妈摔伤是自己不注意所致,旅行社不应承担赔偿责任。(记者程爱娣整理)
断案
***审理认为,刘大妈所参与的旅游团队均系年龄较大的老年人,旅行社作为旅游经营者,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,应对旅游者的安全更加谨慎,而本案旅行社并未进行有效的提醒、警示原告,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,对刘大妈摔伤存在过错,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。而原告系具有一定生活阅历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,应积极管理自身事务,却疏忽大意,对损害的发生存在重大过错。***依法作出判决,被告旅行社承担刘大妈因旅游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的30%,即11万余元。
到此,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旅行费用损失补偿保险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关于旅行费用损失补偿保险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。